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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演講—標準必要專利FRAND授權在台灣的前世今生


▸日期:2018年06月04日(星期一)15:00-17:00▸地點:國立臺灣大學卓越研究大樓6樓603室

▸主辦單位: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科技倫理與法律研究中心

臺灣智慧財產法學會

▸講者資料:

劉孔中教授

劉孔中教授為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暨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合聘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千人計劃學者、新加坡管理大學亞洲智慧資產及法律應用研究中心外部主任。

講者在智慧財產領域具有相當之專業性與影響力,並期透過此活動,能促進新加坡管理大學「亞洲智慧資產及法律應用研究中心」(Applied Research Center for Intellectual Assets and the Law in Asia)與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科技與倫理法律中心間之交流與合作。

▸會議內容分享:

本次專題研討以「標準必要專利FRAND授權在台灣的前世今生」為題,比較過去與現今臺灣之見解,並以全球視角進行分析與討論,進而提出臺灣未來發展方向之建議。

為促進技術之間的協作,以及擴大該技術的影響,企業間或標準化組織開始發展建立科技標準。國際上目前廣泛討論之重要議題在於,對於標準所必要之專利(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EP),其一方面受專利保護享有排他權,然其既為標準所不可或缺,則該排他權的行使恐有公平交易法之濫用獨占地位的空間。因此,為兼顧專利權人權利與標準化之需求,開始發展出FRAND授權之概念。

該重要議題,台灣於2000年已領先亞洲其他國家開始討論。而近期也發生Qualcomm案,涉及國內外數家晶片製造商、手機製造商、手機設計者,且又涉及保密條款,因此關係相當複雜而撲朔迷離。該案例環繞臺灣整體產業之競爭秩序,現階段行政處分之見解與未來法院見解,對未來臺灣經濟產業發展之影響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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