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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務員勞務契約性質認定爭議」研討會

 

本次活動採網路報名, 請務必填寫正確電子郵件帳號.
活動聯絡e-mail: clte.ntucl.reg@gmail.com

每位報名成功者, 主辦單位於研討會前3日會寄出“報到編號”, 
請再回覆是否確認出席.

時間:2015年07月25日(六) 報到8:30~9:00 / 會議時間: 9:00~16:25
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3樓多媒體會議廳
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號 臺大法律學院霖澤館3樓1301室
(復興南路及辛亥路交叉路口)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國立臺灣大學民事法學中心

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台大法學基金會
國立臺灣大學科技倫理與法律中心
臺灣本土法學雜誌社

 

 

緣起:
臺灣保險業務員與其所登錄之保險業間,究竟為承攬、委任、僱傭或其他勞務契約關係?保險業與保險業務員雙方間,可合意自由選擇勞務契約之類型嗎?此等問題是臺灣保險業長期存在的爭議。
詳言之,現今社會型態與市場環境變遷甚鉅,有些服務提供者重視其工作的彈性與自主性,保險業務員即是其中之一。而在1992年,保險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規定保險公司應嚴加管理業務員之招攬行為,並訂定獎懲辦法,以維護社會大眾權益。但依據此等規定,是否即應認定保險業務員與其所登錄之保險業間具有僱傭關係?在實務上,行政法院與普通法院間相關之法律見解是否歧異?相關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是否牴觸憲法?備受質疑。
因此,要如何正確判斷保險業與業務員間之法律關係?影響相關當事人之權益至鉅,並與臺灣保險業的發展息息相關,值得深入探討。本次研討會將先從民法、保險法角度切入,討論保險業務員勞務契約之特徵,及「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之性質。次就勞動法角度,探討保險業務員勞務契約性質之認定爭議。再從公法角度,分析行政法院與普通法院間之見解歧異情形,研議行政訴訟法上之先決問題,並探討司法院大法官是否應做出實體解釋。最後,再由各先進一同進行綜合討論。
期盼本次研討會,能對現行保險業務員勞務給付契約性質爭議,研議解決之道,作為相關政府機關處理案件之參考。

 

報名網址:http://goo.gl/3x3U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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